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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关于遴选2010年度“楚天中小学教师校长卓越工程”省外培训项目参训人员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遴选2010年度“楚天中小学教师校长卓越工程”省外培训项目参训人员的通知
(鄂教师函[2010]18号)


各市(州)、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集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楚天中小学教师校长卓越工程”的意见》(鄂教师[2010]6号)要求,现将遴选2010年“楚天中小学教师校长卓越工程”省外培训项目参训人员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项目

  (一)中小学校长高级研修项目

  培训人数:130人,其中:小学校长80人,初中校长50人。

  培训时间:一个月,预定在11月底实施

  培训地点:全国小学校长培训中心(北京师范大学)、全国中学校长培训中心(华东师范大学)。

  (二)中小学骨干教师高级研修项目

  培训人数:400人,其中:小学教师200人、初中教师200人。培训时间:一个月,预定在11月下旬实施。

  培训地点:华东师范大学(基础教育研究所)、北京师范大学。

  (三)高中校长高级研修项目

  培训人数:高中校长50人。

  培训时间:一年多次集中培训,每次集中10-15天。首次集中预计12月。

  培训地点:北京师范大学。

  二、名额分配

  名额分配见附件一。请各地按属地管理的原则,根据遴选条件适当安排辖区内直属学校和高等院校附属中小学校教师校长参训。

  三、培训经费

  培训项目(一)、(二)、(三)所需培训费由省教育厅统筹解决;培训项目(一)、(二)所需住宿费、生活补助费由省教育厅适当予以补助;参训对象往返交通费,以及培训项目(三)所需住宿费、生活补助费,由各选送县(市、区)教育部门或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报销。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地严格按《关于实施“楚天中小学教师校长卓越工程”的意见》(鄂教师[2010]6号)规定的遴选条件,对照培养对象推荐名额分配数(见附件一)推荐符合条件的培养对象。

  (二)请各地将培养对象推荐表(一式三份,附件二)和培养对象基本信息一览表(附件三)于9月15日前以正式公文报省教育厅教师管理处(同时报送电子版),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联系方式:教育厅教师处 田明华

  电话(传真):027-87328065

  邮箱:minhua135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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