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榕政办〔2010〕1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政文〔2009〕150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09〕131号)和《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榕政综〔2008〕234号)等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全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现将《福州市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各自职责,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年八月二日
福州市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一、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的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结合我市实际,科学谋划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目标,制定分年度工作方案,落实相应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和社会化方向的原则,加快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设施和服务队伍,在全市社区基本建立起形式多样、覆盖面广的养老服务网络,形成各具特色、整体推进的发展格局。
主办单位:市民政局、老龄办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等市老龄委有关成员单位
二、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建立和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
1、采取多种形式,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和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不断提高我市养老服务社会化水平。鼓励和支持社会养老服务、家政服务、餐饮服务等机构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有条件的社区通过开设老年人餐桌,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卫生、优惠的就餐或送餐服务。
主办单位:市民政局、老龄办
协办单位:市商贸服务业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妇联等市老龄委有关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