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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参加福建南纺股份有限公司抢险救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参加福建南纺股份有限公司抢险救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榕政办〔2010〕1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2010年6月18日,因持续强降雨、山洪暴发,福建南纺股份有限公司全厂车间、仓库、办公楼、职工宿舍等全部进水,设备、原料浸泡在泥浆中,人员被困、生产中断,损失高达4.3亿元。

  6月26日上午,省工交生产总调度室来函商请我市支持,调用市自来水公司2台泥浆泵及相关设备操作人员于当天下午抵达南平福建南纺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救灾工作。市自来水公司接到通知后,即紧急调遣2台动力站、3台泥浆泵,并进行设备调试安装;同时,指派曹铭杰、洪瑞芳、江建祥、潘闽文、陈宝平、汪金华等6名同志于当天中午赶赴福建南纺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救灾工作。当天下午,曹铭杰一行到达后,顾不上路途劳累,立即投入紧张的抢险工作。经过连续3天的昼夜奋战,共清除淤泥约4000立方米,出色地完成了省里交给的清淤攻坚任务,为南纺公司尽快恢复生产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受到了中国(福建)对外贸易中心集团公司的高度赞赏和表扬。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参加福建南纺股份有限公司抢险救灾的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及曹铭杰、洪瑞芳、江建祥、潘闽文、陈宝平、汪金华等6名同志予以通报表彰(所在单位可予以发通报并发给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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