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加快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加快推进人才高地建设。鼓励和支持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进一步加大对各类人才特别是年轻化、专业化、高层次人才培养的资金投入力度,建立注册会计师人才培养基金,推进实施以提高执业素质、执业能力和执业水平为重点的人才分类培养计划,加快培养和造就一支专业扎实、技术过硬、品德优良的注册会计师专业人才队伍;鼓励和支持本市注册会计师积极参加全国行业领军人才培养,并把行业领军人才的培养纳入全市领军人才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吸引人才、稳定人才、留住人才的配套政策措施,加快培养和打造一批通晓国际会计和审计准则、在业内具有较高声望、在行业“走出去”过程中能够发挥关键作用、承担国际化业务的复合型领军人才。

  (四)全面实施职业风险集中投保制度。积极借鉴国际通行做法,鼓励和引导会计师事务所积极参加职业风险集中投保,进一步从整体上提升防范、抵御和化解各种职业风险的能力。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不断优化制度设计、制定鼓励扶持措施,完善服务体系,确保制度真正落实到位。

  五、强化行业自律,进一步提升执业质量和社会公信力

  (一)着力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牢固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质量第一的职业理念,以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为宗旨,组织开展行业诚信践诺活动,强化对违约行为的责任追究,切实维护行业诚信公约的约束力;进一步建立健全执业机构和人员诚信档案制度,不断完善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信用信息查询及使用的管理,全面提升行业的诚信度和公信力。

  (二)不断健全内部治理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权责清晰、决策科学、管理严格、和谐发展”的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机制;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对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标准、审计流程进行规范,有效实施审计鉴证和服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规程。

  (三)严格行业自律约束。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要积极探索行业自律与公众监督、行业利益与公众利益有机结合的管理模式,逐步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自律管理体系和行业诚信监控体系,加强对执业质量的自律检查力度,促进整个行业真正步入“以质量求信誉,以信誉求发展”的良性运行轨道。

  六、完善行政监督体系,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

  (一)全面实施分类监督检查制度。市财政部门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制度的设计和执行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并根据综合评价结果实施分类监督检查。对非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检查,原则上每5年进行一次;对新设立、新合并的会计师事务所专项检查,2年内进行一次。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