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马尾新区。加强马尾新区的规划引导,推进新区旧屋区改造,并启动一批重大市政设施项目,今年要完成投资5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交通委、马尾区政府)
三、推进措施
(一)规划引导。区域发展建设规划已经编制并按程序批准的新增长区域,由各有关县(市)区政府牵头组织实施;未完成规划编制的新增长区域,各有关县(市)区政府要按年底完成的时间要求抓紧落实。同时,要抓紧组织编制各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各新增长区域的建设发展规划,应明确功能定位、土地和海域利用、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产业发展的总体方向重点,确定近期开发建设的片区和项目。
(二)项目储备。根据区域优势和资源禀赋、产业发展前沿技术等,通过与国内外大型企业尤其央企加强合作,吸引外商和民间投资,对接台商等,策划生成一批项目,力争形成投产一批、开工一批,在建一批、前期一批和策划一批的“五个一批”的项目储备机制,实现动态管理、滚动发展,以确保新增长区域每年都要有若干个重大项目落地建设。
(三)制定方案。各有关县(市)区政府要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阶段性和年度发展建设目标、进度和责任单位。具体方案的实施时间上要长短结合,确定阶段性工作目标、任务时要突出今年150天推进和实施的重点内容,列出具体建设项目,包括投资金额、计划进度、实施单位及责任人等。各地收到本通知后3天内将具体实施方案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并抄送市政府办公厅。
(四)落实责任。新增长区域建设发展的责任主体为各有关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靠前服务、加强指导、加强协调。各有关县(市)区要建立或明确新增长区域的管理协调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或管委会、指挥部),负责区域发展建设的全面协调推进和信息报送工作。要列出建设项目清单,强化领导挂钩,落实工作班子、工作方案和启动资金,确保年内取得明显成效和看得见的变化。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新增长区域的协调督促,市经委、市建委、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分别负责区域产业集群和新城区建设。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林业局等部门要切实做好项目环评、用地、用海、用林等审批和协调服务工作,市统计局负责建立新增长区域经济运行和投资分析的统计制度。新增长区域的重大项目,要实行部门领导挂钩、进点帮扶指导,上下密切配合,确保项目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