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一次性塑料餐盒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榕政办〔2010〕17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一次性塑料餐盒监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5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塑料餐盒的公告》(2010年第42号公告)、《
关于深入开展一次性塑料餐盒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食〔2010〕232号)和《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深入开展一次性塑料餐盒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闽卫法监函〔2010〕798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福州市一次性塑料餐盒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九月九日
福州市一次性塑料餐盒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对一次性塑料餐盒的监管,确保公众饮食安全,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5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塑料餐盒的公告》(2010年第42号公告)、《
关于深入开展一次性塑料餐盒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食〔2010〕232号)和《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深入开展一次性塑料餐盒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闽卫法监函〔2010〕79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塑料餐盒(包括一次性发泡塑料餐盒)的行为,加强对一次性塑料餐盒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管理,规范市场秩序,进一步督促企业增强食品安全意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二、整治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