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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民政局关于2010年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2010年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渝民发〔2010〕149号)


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北部新区社会保障局:
  2009年,按照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渝民发〔2009〕91号)要求,全市各区县积极行动,开展了各具特色、声势浩大、影响广泛、成效明显的首次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对提高社会救助政策和民政工作的知晓度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为切实开展好2010年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社会救助工作的公信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
  救助政策进万家。
  二、内容
  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乡医疗救助、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农村灾民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城镇老人福利、孤残儿童福利、儿童收养、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及殡葬服务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申请救助的程序为宣传的主要内容。
  三、方式
  采取集中宣传与平时重点宣传相结合。
  市局拟定10月16日为“全市社会救助政策集中宣传日”。各区县要在人流量大、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设立咨询台、散发传单、赠送书籍、播放讲话录音等,向过往行人、当地群众大力宣传社会救助政策。为了更好地配合区县搞好集中宣传日活动,社会救助处、救灾处、社会福利处、社会事务处等相关处室要派员参加部分区县的活动(见附件)。市局将以问答式编辑宣传资料供参考,区县结合实际印发。
  社会救助处、救灾处、社会福利处、社会事务处要在集中宣传日活动之后,结合本处工作和特点,分别组织1次以上重点宣传活动,选择一个乡镇、村或者社区进行深入宣传。各处室的宣传活动方案及时报宣传信息处。
  活动期间,宣传信息处将组织市级媒体深入区县采访、报道活动开展情况,有关区县要积极配合。
  今年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要隆重、热烈、有效。各区县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宣传,通过播放公益字幕广告、开设专题讲座、播放专题片、发表电视讲话、播发新闻等形式,宣传社会救助相关政策和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报刊要开设专栏、发表专题文章、刊登通讯信息等形式,大力宣传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意义、政策法规以及各级各有关部门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的情况。广泛利用文艺表演、广播播报、院坝宣讲、有奖问答和知识竞赛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利用板报、墙报、公开栏、座谈会以及走访困难群众等方式,将社会救助政策送给老百姓。
  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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