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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福州市园艺学会作为福州茉莉花、福州福桔、福州橄榄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人的批复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福州市园艺学会作为福州茉莉花、福州福桔、福州橄榄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人的批复
(榕政综〔2010〕148号)
市农业局:
你局《关于建议以福州市园艺学会为福州茉莉花、福州福桔、福州橄榄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人的请示》(榕农【2010】15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福州市园艺学会作为福州茉莉花、福州福桔、福州橄榄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人,具体承办福州茉莉花、福州福桔、福州橄榄农产品地理标志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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