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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工商局关于运用工商职能促进企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9、支持非法人市场主体转制为公司制企业。支持用工8人以上的个体工商户转制为个人独资企业,支持上规模、上档次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包括港澳台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转制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支持合伙企业转制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

  经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下统称非法人市场主体)负责人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转制变更登记的申请与理由,申请使用与原非法人市场主体相同字号的公司名称的报告,登记机关予以核准。涉及前置许可审批的,允许其持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直接向前置许可审批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并可持该《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向土地、房屋等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权属变更手续。

  对转制变更登记中涉及到在有效期内的前置许可批准文件或证书,可凭原许可证件先行办理公司转制变更登记,由申请人于次年年检时提交已办理名称变更的前置许可证件;对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安全的行业和领域,应凭《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前置许可部门办理企业名称变更。

  转制企业涉及知识产权变更的,应当在转制时声明其知识产权持有情况,相关部门可通过延期销毁证、照、印等方式,帮助其办理知识产权的权属变更。

  四、支持各类主体创业发展

  10、凡政府重点项目及生产类企业,符合市场主体登记条件的,在取得法定的企业登记前置审批文件前,可凭政府有关文件向工商管理部门办理筹建登记,经营范围核定为“筹建”。待企业取得前置审批文件后,再予核定具体的经营范围。

  11、推行新办个体工商户试营业制度。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老弱病残人员、复退军人等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除经营需办理前置审批许可的事项外,可申请试营业,免费核发有效期为六个月的营业执照。六个月后继续经营的,根据登记条件换发营业执照。

  12、放宽年检验照条件。对生产困难(不涉及前置审批)的企业慎用吊销程序。对经营范围为“仅供清理债权债务使用”,但尚未完成清理债权债务的国有、集体企业,经企业申请并提交其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后,予以通过年检。

  对因故未能按时办理年检的,可准予申请逾期办理;有正当理由的,可免于行政处罚;对因逾期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已在其他正常经营的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可由其他企业的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出具意见予以通过年检;对逾期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如该企业仍有生产经营需求的,可由企业提出申请并经其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出具意见,可视情予以补办年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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