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擅自伸入或者跨越供电营业区供电的:
(1)违法供电10万千瓦时以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下罚款;
(2)违法供电10万千瓦时以上50万千瓦时以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罚款;
(3)违法供电50万千瓦时以上100万千瓦时以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4)违法供电100万千瓦时以上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上四倍以下罚款。
3、擅自向外转供电的:
(1)违法供电10万千瓦时以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下罚款;
(2)违法供电10万千瓦时以上100万千瓦时以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罚款;
(3)违法供电100万千瓦时以上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6、《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
四十一条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处罚依据:《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
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基准:
1、查实盗窃电量5000千瓦时以下的, 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一倍的罚款;
2、查实盗窃电量5000千瓦时及以上5万千瓦时以下的,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罚款;
3、查实盗窃电量5万千瓦时及以上10万千瓦时以下的,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二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4、查实盗窃电量10万千瓦时及以上20万千瓦时以下的,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三倍以上四倍以下罚款;
5、查实盗窃电量2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四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第三节 《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行政处罚管裁量权基准
7、《
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第
二十三条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处罚依据:《
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第
二十三条: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未取得《供电营业许可证》而从事电力供应业务者,电力管理部门应以书面形式责令其停止营业,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
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基准:
1、违法供电10万千瓦时以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下罚款;
2、违法供电10万千瓦时以上50万千瓦时以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3、违法供电50万千瓦时以上100万千瓦时以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上四倍以下罚款;
4、违法供电100万千瓦时以上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8、《
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第
二十四条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处罚依据:《
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第
二十四条: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擅自伸入或跨越其他供电企业供电营业区供电者,电力管理部门应以书面形式责令其拆除伸入或跨越的供电设施,作出书面检查,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