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重庆市对外贸易及外商投资便利化措施的通知


  (十三)加快检验检疫分类监管改革。对A类企业给予享受检验检疫优惠政策和实施一类管理、绿色通道、直通放行等检验检疫便利措施;对B类企业根据实际需要给予相应优惠便利措施,合理降低进出口产品抽查比例,减少日常监管频次;对C类企业加强监管,依法依规确定其进出口产品的抽查比例,督促其尽快达到A类、B类企业条件。

  (十四)全面推广口岸视频监管、查验自助申报和出口企业诚信管理系统。进一步扩大出口企业绿色通道、直通放行范围,实现电子报检、电子签证、电子转单“三个100%”全覆盖,将实现电子监管的企业数量增加2倍。以重庆电子口岸为平台,上线运行水运口岸出口运抵报告、航空口岸电子舱单信息系统等项目,规范申报流程,提高通关效率。

  (十五)提高对企业升级评定工作效率,对符合A类升AA类条件的企业,海关及时开展验证稽查,对诚信守法的AA类、A类企业,采取网上付税、预约报关、门到门服务,优先办理进出口商品归类和化验手续。

  (十六)对进出特殊监管区域的货物实施进出口集中申报的便利通关模式;对重庆市行政区域内三大船舶企业全面实施保税加工监管试点,实行电子手册管理,以船舶实际加工周期为手册备案有效期,降低企业行政成本;全面推广保证金台账电子化管理系统,方便企业快速办理加贸及保税业务。

  (十七)继续执行农产品等检验检疫费减免政策,落实好国家对出口活畜、活禽、水生动物全额免收、其他出口农产品减半收取、部分出口服装降低30%出入境检验检疫费的规定,确保将政策完全落实到位并争取扩大减免收费产品范围。

  (十八)积极指导帮助库区出口企业开展并获得涉及食品安全的GAP、HACCP认证,降低企业认证成本。提高原产地证书签证效率,保证签证质量,畅通原产地证网上核查渠道,保障出口商品在境外顺利通关。

  四、贸易管理措施

  (十九)整理外贸法律、法规及政策汇编,建立可按部门分类和事项分类的电子口岸查询系统。建设区域国际电子商务平台,完成重庆制造网功能模块改造和优化。

  (二十)依法实施贸易救济。建立涵盖各主要贸易国和地区的技术法规和标准信息库,及时向出口企业提供国外技术壁垒设限情况和技术指标,加强进出口贸易预警和监测,为遭受外国贸易保护和产品倾销损害的企业和行业及时提供贸易救济,帮助企业提高应对国际市场变化的能力。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