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陕西省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陕政字〔2010〕10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大力度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的意见》(陕政发〔2010〕26号),加强对我省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做好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省政府决定成立陕西省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领导和统筹我省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研究拟订农村居民进城落户的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农村居民进城落户中的问题;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和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组成人员
组 长:赵正永 代省长
副组长:娄勤俭 常务副省长
姚引良 副省长
成 员:周玉明 省政府副秘书长
祝作利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杨希文 省教育厅厅长
王 锐 省公安厅厅长
曹莉莉 省民政厅厅长
刘小燕 省财政厅厅长
鬲向前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
王登记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李子青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王 宏 省农业厅厅长
张社年 省林业厅厅长
刘少明 省卫生厅厅长
冯月菊 省人口计生委主任
姜 锋 省地税局局长
许 强 省公安厅副厅长
沙德宪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主任由鬲向前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许强、沙德宪同志兼任,与省就业社会保障和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合署办公。主要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汇总并通报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督促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和落实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