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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的意见


  (三)着眼提高预报水平,加强监测站网建设。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搞好农村气象站网建设,加强对中小尺度灾害性天气和局地小气候的监测预报。重点开展自动监测站网建设,实现对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强降雨的自动监测。建设省、市极轨卫星资料接收处理平台,提高气象灾害遥感监测能力。加强标准化防雹增雨作业点建设,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努力减轻干旱、冰雹造成的损失。加强雷电多发易发区防雷电设施建设,在农村中小学校、敬老院以及重要集镇实现全覆盖。完善农村电力、通信、广电等公共服务设施的防雷电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着眼完善预警机制,加强防灾减灾管理。开展精细化气象灾害区划工作,建立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气候可行性论证制度。围绕陕南山区移民搬迁工程,做好搬迁选址的气候论证和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工作。完善农村气象防灾减灾应急预案,健全气象、洪涝、地质灾害预警联动机制,建立各级政府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组织体系和预案到村、责任到人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体系。开展气象灾害应急演练,提升气象灾害处置能力。抓好乡镇气象协理员队伍和农村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发挥他们在气象防灾减灾中的重要作用。

  (五)着眼提升预警能力,加强基层服务体系建设。按照“有场所、有设备、有人员、有制度”的要求,加强乡镇和村级气象信息服务站建设,力争到2015年全省所有乡镇和行政村实现全覆盖。结合“信息入村”工程、农村党员远程教育工程和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统筹规划建设农村气象信息服务站,实现资源共享。建立以电视、广播、无线通信为载体的预警发布平台,抓好农村气象预警电子显示屏建设和管理。建设省、市两级农村用户气象服务中心,开展气象咨询、灾害预警等业务,指导广大群众搞好农业生产。

  三、合力推进“两个体系”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两个体系”建设,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督检查,结合实际制订本地实施的意见和工作方案,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两个体系”建设任务如期完成。各级气象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主动做好规划编制、组织实施等工作。各级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工业和信息化、水利、国土资源、林业、民政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进“两个体系”建设。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本《意见》的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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