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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是强化资金效益。通过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带动地方财政资金投入,以农村环保为主线,整合相关涉农资金,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在改善农村环境状况的同时,为农民增加收入、降低生产成本创造条件,实现资金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双赢”。

  三是推广农村环保实用技术。以示范工程为载体,推广一批低成本、高效率、易维护的农村环保实用技术。

  四、配套资金筹措

  2010~2012年我省需筹集配套资金7.5亿元,每年筹集资金2.5亿元,其中:省级2亿元;市县0.5亿元。

  省级配套资金2亿元中,省环保厅负责落实0.9亿元(含饮用水源保护专项资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落实0.3亿元,省农业厅负责落实0.2亿元,省水利厅负责落实0.3亿元,省移民局负责落实0.3亿元。省级配套资金不改变现有各专项资金下达渠道,但要求安排示范片区的农村环境整治资金不少于上述金额。省发展改革委等其他相关部门在项目和资金安排时优先支持示范片区,共同形成合力,支持示范区完善配套设施。市县配套资金由地方政府自行筹措,鼓励多渠道筹措配套资金。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为了确保农村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的顺利开展,省政府成立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环保厅。

  1.福建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郑松岩 省长助理

  副组长:马承佳 省环保厅厅长

  王永礼 省财政厅副厅长

  成 员:陈 宁 省环保厅副厅长

  廖 屹 省环保厅副厅长

  程建国 省发展改革委副巡视员

  林少雄 省农业厅副厅长

  王建萍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规划师

  何南飞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刘子维 省水利厅副厅长

  雷 雄 省移民局副局长

  下设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

  主 任:马承佳 省环保厅厅长

  副主任:王永礼 省财政厅副厅长

  陈 宁 省环保厅副厅长

  廖 屹 省环保厅副厅长

  成 员:各有关厅局主管处室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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