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新闻出版局关于2009年度出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皖新出【2009】255号)
各市新闻出版局、省直有关单位、各大学:
按照皖人办发【2009】50号文件的统一部署,2009年度全省出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将于2009年11月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在我省各出版岗位符合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安徽省出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皖新出人[2006]25号)的有关规定进行申报。
凡符合条件,被企事业单位聘用,现仍从事出版工作的离、退休或当年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规定申报相应出版专业技术资格,但不作为提高离、退休工资福利等各项待遇的依据。
二、报送材料要求
1、报送材料时应出具县以上人事部门的委托评审函,函中须注明对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专业技术业绩等进行考核,经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凡未按照制定评聘分开实施方案、履行备案手续和实施竞聘上岗的,不得超专业技术职位结构比例申报评审。有关职数情况需在评审委托函中注明。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一律规范使用原安徽省人事厅印制的规格为16开的评审表,即宽18.4cm,高26cm,评审表内容一律打印。表内的“任职考核情况”应如实填写,由单位领导签名并加盖公章。
3、《2009年申报出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附件1)和《业务自传》(3000字左右)须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将两份材料装订一起,一式20份。业务自传必须如实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专业成果、社会和经济效益等。
4、如实填写《2009年申报出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评审情况一览表》(附件2),同时报EXCEL电子版。
5、破格申报人员必须填写《破格申报审批表》(附件3),由市或主管厅局人事部门审核并报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部门同意后,参加由省出版系列高级专业评委会组织的破格答辩。
6、须提供有效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