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家书屋领导小组关于转发《关于启动农家书屋工程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的通知
(皖农书办〔2009〕5号)
各市、县(区)农家书屋工程办公室:
现将新闻出版总署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用农家书屋工程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我省农家书屋工程实施以来,扎实推进,进展顺利,取得了显著成效,受到了新闻出版总署的充分肯定。为进一步加强对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的规范化管理和信息监督,提高管理效率,增强管理透明度,现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定专人负责农家书屋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工作,并认真组织学习,提高对信息管理系统的操作能力。
二、各地要严格按要求填报2009年以前农家书屋建设的相关数据,并于9月20日前完成此项工作,省新闻出版局农家书屋办公室将于9月21日在网上进行初步检查验收,并把此项工作作为年终一项重要督查内容。
三、各地要严格按照总署通知要求,强化责任意识,严禁瞒报、虚报现象发生,严格落实保密要求,严禁将涉密信息在系统中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