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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厦门市实施社会事业民生工程战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雷清平(市委宣传部办公室副主任)

  周绍金(市委农办综合秘书处副处长)

  黄 扬(市教育局发展规划处处长)

  石好荣(市民政局福利处处长)

  施志坤(市财政局基建处处长)

  王惠民(市社保中心副主任)

  卢海林(市国土房产局土地利用处处长)

  侯 放(市建设管理局勘察设计处处长)

  洪炳南(市水利局水政处处长)

  黄天福(市文化局社文处副处长)

  苏妙玲(市卫生局基妇处处长)

  黄民强(市广电局社管处处长)

  黄孟武(市体育局竞技处处长)

  蒋春平(市新闻出版局出版物管理处处长)

  翁晓岚(团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吴瑾慧(市邮政局建维部主任)

  孙劲峰(市重点办综合处处长)

  王朝晖(市保障住房办副主任,市政府办公厅保障性住房处处长)

  康林财(思明区政府办公室副调研员)

  陈 枫(湖里区发改局副局长)

  黄云腾(集美区发改局副调研员)

  张志红(海沧区发改局局长)

  梁向阳(同安区发改局局长)

  郑江强(翔安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发改委副主任潘力方兼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办公厅秘书四处处长庄育霖、市发改委社会处处长王巧莉兼任。

  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㈠市发改委要发挥牵头作用,主动沟通和协调,逐旬汇总通报各项目进展情况,督促各责任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帮助协调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问题,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㈡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事业民生工程战役项目目标任务分工的通知》(厦府办〔2010〕184号)中确定的责任分工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150天工作目标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牵头组织推进项目建设,逐旬上报项目进展情况。

  ㈢各协办成员单位要全力配合,主动协同责任单位扎实推进工程项目建设,共同打好社会事业民生工程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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