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企业的资本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的,可以不审查其留存比例。因企业改制、合并、分立而设立的公司,可不审查注册资本中货币出资的比例。
(十八)进一步明确经营场所登记条件
申请登记的经营场所(住所)已经各级政府及其授权单位或前置许可部门审查确认的,工商部门可直接予以办理经营场所(住所)登记。
经营活动主要在室外露天场地从事游乐园、主题公园、体育经营、仓储、休闲农林渔业等经营的企业,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登记为住所,所属室外无地上建筑物的经营场地免予办理经营场所登记。企业自愿申请登记的,可以根据各级政府及其授权部门出具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予以办理登记。
文化企业或其他现代服务业项目进入利用旧厂房等存量房产设立的文化产业园区,凭区政府指定部门或园区管理机构出具的资格审查和认定文件办理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
(十九)拓宽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空间
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名称可以冠厦门市名。区工商局委托工商所直接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
农民可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出资,设立农民(林农)专业合作社。拓宽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范围,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产品加工、出口贸易、休闲农林渔业等业务。
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有限责任公司等形式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走生产、加工、仓储、销售、物流配送一体化的道路,提升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
鼓励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厦门超市、卖场开展“农超对接”活动,降低本地农产品进卖场销售的门槛。
(二十)鼓励中小企业和个人创业者利用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开拓市场
鼓励各类资本投资建设安全可信、高效便捷的第三方网络购物平台。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取得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和互联网增值电信业务许可,申请登记注册的,其经营范围可表述为“组织、提供网络商品交易平台服务”。引导已办理营业执照的网络商品交易经营者在其网页上公开营业执照登载信息或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提升网络交易公信力。指导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设立“12315网络维权服务站点”,有效保护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十一)指导企业实施商标战略
以我市被评为“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为契机,以我市重点发展的十个现代服务业和十三条重点打造的百亿产业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行政指导力度,引导和支持企业创自主品牌,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引导我市拥有自主品牌的企业积极申请商标国际注册,扩大品牌辐射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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