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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八)中医科

  负责组织实施全省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规章和技术标准,指导全州中医医疗机构的改革,指导全州中医院和中医服务体系建设,负责中医机构的审核、执业登记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中医执业资格许可制度;开展中医执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检查;负责全州中医药、民族医药、中西医结合科研工作。

  机关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工会按照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州卫生局机关行政编制为23名,工勤编制3名。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1名;科级领导职数9名(含州干部保健办公室专职副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

  五、其他事项

  (一)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责分工。州卫生局牵头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负责食品安全监督,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卫生重大事故的责任。州农业局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州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州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业、食堂等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协同,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许可工作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业、食堂等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卫生许可的监督管理。州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生产环节许可的监督管理。州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许可的监督管理。不再发放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的卫生许可证。

  (三)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分工。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州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实施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有关执法规章和标准;负责全州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州卫生局负责拟订职业卫生规范性文件草案,实施职业卫生省级标准,规范职业病的防治、保健、检查和救治,负责全州职业卫生评价及化学品毒性鉴定工作。州卫生局和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完善协调机制,加强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四)农村改水工作的职责分工。农村改水工作由州水利水产局负责,州卫生局负责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水质检测、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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