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民经济综合科(发展规划科)
组织提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进行全州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分析研究全州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及时提出措施建议;提出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研究改革和完善年度发展计划的编制工作,指导全州发展改革委系统经济形势监测分析和年度计划编制工作;拟订并协调安排重要物资储备计划。承担全州经济形势分析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提出全州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及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组织提出全州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提出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
(四)固定资产投资科
研究州内有关投资的调控政策,提出计划期内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状况;提出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安排州预算内投资计划;组织、指导全州财政性资金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
(五)农村经济科(农业区划办)
研究提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农业和农村经济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农业(水产、畜牧)、林业、水利等行业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检查监督计划的执行情况;对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和分析,提出调控措施和政策建议;参与研究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统筹城乡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等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承担农业区化办的相关工作。
(六)地区经济科(西部开发科)
组织提出区域经济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参与协调与周边地市州的区域合作;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提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灾害防治和地震预防规划和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老、少、边、穷地区经济开发计划、以工代赈计划;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组织或参与编制重点流域、湖泊综合治理规划,参与编制生态建设和环境整治规划,组织实施重点流域综合整治规划项目;承担西部开发日常工作。
(七)社会发展科
研究全州社会发展战略,提出社会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全州人口、教育、文化、卫生、广播电视、体育、民政、出版和旅游等领域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专项规划;组织编制高校和中专招生年度计划并监督计划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拟订和审核各类学校总规模、高等学校校园总体建设规划,进行高等学校的审核报批、布局和结构调整以及各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管理;组织编制社会发展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安排社会发展州财政性建设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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