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立健全统计台账制度。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是统计工作的基础。要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及统计方法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对其他部门公布的正式数据要留存复印件并记录其出处来源,做到数出有据,使其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四)切实把好统计数据质量关。各单位要建立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制度和部门数据交换联审制度,从多层次多角度加强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对本单位“六大体系、四种能力”,即人防组织指挥体系、防护工程体系、通信警报体系、专业队伍体系、人口疏散体系、科研和人才体系,以及人防整体抗毁能力、快速反应能力、应急救援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有关数据要进行实事求是的统计,并有第一手资料佐证。
三、进一步加强人防建设运行情况监测与分析
当前,为编制好全省各级人防建设“十二五”规划,各地对直接影响人防建设“十二五”规划编制的外部情况及其基础数据要搞清楚,特别是城市常居人口数和流动人口数,城市民用建筑审批面积、建设面积和建成面积,城市规划区和建成区面积,理论警报覆盖率和实际警报覆盖率,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大学城和其他重要经济目标区面积、人口、基础设施和要害部门部位等重要数据一定要摸清楚,要以其他部门公布的正式数据为准。前述相关数据,县(市、区)人防办要在8月底前报设区市人防办,设区市人防办要在9月10日前报省人防办。
各级人防部门要加强对人防建设运行情况的监测与分析,及时揭示人防建设运行的突出问题和矛盾,努力把握人防建设运行态势;着力加强人防建设统计分析,要围绕鄱阳湖经济生态区建设、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信息化条件人防核心能力建设等重大课题深入开展统计分析,为我省人防建设科学发展、进位赶超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四、进一步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
各级人防部门领导要认真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增强自身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严禁授意、指使统计人员篡改统计资料,编造统计数据。上级人防部门要对下级人防部门提供的统计报表加强监督检查,对凡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除通报批评外,还取消当年人防系统评先评优资格。
二〇一〇年八月九日
附件:
统计员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