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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人防统计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人防统计工作的通知
(赣人防综[2010]27号)


各市、县(区)人防办:

  人防统计数据是编制人防建设各时期发展规划、指导人防科学发展的重要决策依据。为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我省人防建设情况,进一步规范人防统计工作,提升统计数据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充分发挥统计工作在人防建设中的信息、咨询和监督作用。现就加强人防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人防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当前我省人防建设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客观全面的统计数据能够反映人防发展的形势;能够揭示人防发展的深层次规律;能够帮助各级人防部门找到发展的比较优势和不足;能够检验过去人防发展阶段性目标的实现程度;能够摸清未来人防建设发展规划的编制基础。因此,做好人防统计工作,对于各级人防部门及时分析人防发展情况,把握工作主动权,提出有力措施,推动人防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随着信息化战争形态加速演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和城镇化水平快速推进,以及人防建设投资主体、投资方式、建设方式日趋多元化,原有的统计范围、统计内容、统计方式以及数据质量和可用性都难以适应人防发展需要。因此,各级人防部门要充分认识人防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关心和重视统计工作,从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为统计提供必要条件,为人防统计工作顺利开展打下良好基础。

  二、进一步强化和规范人防统计工作

  (一)切实加强人防统计队伍建设。各级人防部门都要指定人员负责统计工作,要鼓励统计人员参加统计学习培训和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要保持统计人员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确因需要变动统计人员工作的,要报上一级人防部门备案,并严格办理统计资料交接手续后方可调换。对统计人员要配备统计专用计算机,统计专用计算机不得与互联网连接。

  (二)严格规范统计数据来源。统计报表由统计人员根据本单位的相关原始记录或者其他部门公布的正式数据按照统计报表的要求据实填写并签名,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无误后签名,单位盖章,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程序上报给上一级人防部门。统计报表数据具有涉密性,统计人员要加强对统计报表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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