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恩施州政办发〔2010〕3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州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五日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09〕100号)和《中共恩施州委、恩施州人民政府关于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恩施州发〔2010〕3号)精神,设立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为州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增加建立和完善全州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职责,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工作。

  (二)增加负责宗教方面的外事归口管理职责。

  (三)增加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能的职责。

  (四)增加对民族工作法律法规、民族政策和少数民族发展相关规划贯彻执行的督促检查职责。

  (五)加强对民族企业做大做强做精的协调工作,为民族企业提供服务。

  (六)加强参与少数民族专项资金和宗教工作专项资金的管理职责。

  (七)取消已由州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问题等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性建议和意见。

  (二)负责协调推动全州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对政府系统民族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三)负责起草全州民族宗教事务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研究拟订民族宗教工作相关政策,负责民族宗教事务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开展民族文化、民族教育和民族卫生、民族体育等工作。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