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各市(州)、县(市、区)特别是永吉免疫无口蹄疫区涉及的市、县(市、区)政府要尽快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本级无疫区建设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实际问题,加强对资金投入、政策制定和执行管理的组织领导,全力推进无疫区建设的实施。
(4)层层签定无疫区建设责任书,建立目标责任管理制度,一级抓好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2.明确职责分工。
各成员单位在推进组统一指挥下,建立协调机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省发展改革委负责无疫区建设相关项目的论证、申报,争取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立项支持;省财政厅负责为无疫区建设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做好无疫区建设相关用地的审批工作;省环保厅负责病害动物及产品无害化处理场、隔离检疫场等土建工程的环评工作;省交通运输厅负责无疫区设立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警示牌的审批等相关工作;省林业厅负责野生动物疫病的监测工作;省商务厅负责指导地方政府依据法规规划做好畜禽定点屠宰场厂(场)的规划、审批和管理等相关工作;省工商局负责无疫区内工商企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审批工作,协助做好畜禽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省政府法制办负责提供立法支持,尽快修订《吉林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条例》;省畜牧局负责组织无疫区建设方案的编制和实施,协调核心区及缓冲区市县抓好疫病控制、防疫监督、疫情监测、防疫屏障体系建设;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对出入境动物及其产品监管工作,协助做好从国外引进种用动物相关工作;省纠风办负责无疫区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设立、运行、管理等工作的监督检查。推进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及有关市县要按照本方案规定,制定本地区、本单位建设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时间表和责任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和责任。
3.建立工作机制。
(1)推进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组织召开联席工作会议,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
(2)推进组办公室加强对无疫区建设工作的调度和督查,及时向省委、省政府及推进组报告有关情况,并以工作简报形式向推进组成员单位通报无疫区建设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等,对没有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及时提出整改处理意见。
(3)推进组各成员单位和各相关市县要制定支持无疫区建设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明确专人负责无疫区建设的协调指导工作,确保各项推进措施落实到位。
(4)推进组各成员单位和各相关市县要于每月月底前,将本单位和本地区的项目进展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推进组办公室(电子信箱:JiLinFangYiChu@Sina.com;传真:0431-88906654)。
(三)技术保障。
1.技术支撑。
充分发挥推进组专家组的技术支撑作用,有计划地对从事无疫区建设、维护和管理的官方兽医进行免疫、监测、检疫、监督、消毒、无害化处理等技术培训,切实提高人员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同时,聘请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兰州兽医研究所等兽医科研机构有关专家,定期对无疫区建设和管理进行培训和指导,为无疫区建设和管理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
2.技术措施。
(1)口蹄疫免疫。根据农业部《口蹄疫免疫技术规范》和全省口蹄疫免疫方案规定要求,按照推荐的免疫程序,对区域内的猪、牛、奶牛、羊等偶蹄动物进行强制免疫,常年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后的牲畜100%佩戴耳标。
(2)免疫监测和疫病监测。严格组织实施口蹄疫监测方案和流行病学调查方案,对口蹄疫免疫效果进行跟踪监测,监测免疫水平,掌握免疫状态,根据监测结果确定免疫时机。
(3)消毒。采取“集中消毒月活动”和“经常性消毒”相结合等方式,重点针对饲养环节、活畜禽交易场所、屠宰加工场(厂、点)、运载工具等关键环节,组织开展对动物及其产品所接触的环境、物品等进行普遍性地毯式消毒,彻底消灭病原体。具体消毒实施方案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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