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执行年”活动自查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省政府公开办公室近期将会同有关单位对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执行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为了做好迎检工作,根据宿政办明电〔2010〕83号文要求,现就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执行年”活动自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查单位:凡在“宿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单列的单位,一律按本通知要求开展自查。
二、自查内容:皖政务办〔2010〕2号文件规定的4项活动内容,要对照要求逐一自查。对活动安排的三个阶段工作要进行认真自查。目前的工作重点是自查第一阶段的工作开展情况。对第二、三阶段的工作要有部署,有安排,有措施,切实抓好制度落实,认真总结、提高。
三、自查要求:1.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制度执行年”活动,扎实开展,深入推进,强化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提高,确保科学、有效。2.各地各部门分管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同志要认真组织、协调、推进,监察机关和政府法制部门要加强监督、指导,提高制度执行力。3.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开展自查活动,实事求是报告活动开展情况,活动开展迟缓的,要抓紧“补课”,市政务公开办将择时抽查,各地各部门自查报告请于6月30日前报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人电话:3066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