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卫生厅、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学校秋季开学卫生防病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县卫生局、教育局,各高等院校,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
今夏我省长江、汉江流域发生了特大洪涝灾害,为做好灾后学校卫生防病工作,预防控制灾后传染病在学校的发生,确保学生身心健康,现将学校秋季开学卫生防病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和食品卫生管理
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在秋季开学前,认真作好生活饮用水源的检查和管网的清理工作,确保开学后学校生活饮用水符合卫生标准,防止水源污染造成疫病传播。要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开学前要对学生食堂及食品加工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清理销毁腐败变质食品。在开学前要组织员工对校园和校舍环境卫生进行清理,教室和宿舍要开窗通风。
二、将健康教育讲座作为开学后的第一堂课
各级各类学校应在开学后的第一堂课,应讲授以灾后卫生防病为主题的卫生防病知识。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讲座等形式,切实做好传染病预防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三、切实加强入托、入学儿童查验接种证工作
在今年秋季开学时,各地应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将查验预防接种证纳入儿童入托、学生入学报名程序,指定专人负责入托、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登记儿童免疫信息、督促儿童及时完成补种(补证)及相关报表上报等工作,向当地预防接种单位报告查验中发现未按规定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入托、入学及转学儿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补种、补证相关的工作的培训和技术指导,做好辖区内漏种儿童补种(补证)的工作安排,督促预防接种单位开展补种和补证工作,及时收集统计上报儿童补种和补证情况,指导托幼机构和学校开展预防接种宣传工作。预防接种单位负责对漏种、无证儿童开展补种和补证工作,并及时反馈给儿童所在的托幼机构或学校,上报儿童补种和补证情况。
四、认真落实15岁以下人群乙肝疫苗查漏补种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