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卫生厅关于调整15岁以下人群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方案的通知
(鄂卫函[2020]451号)
各市、州、县卫生局:
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把15岁以下人群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细入重大疾病控制项目,省卫生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五厅局制定下发了实施方案。通过2009年的实施,各地反应每年都开展此项工作,增加了工作量和行政运行成本,更主要是反复进学校影响了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也影响学生的学习。为了更好地实施我省15岁以下人群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加快医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进度,我厅决定对全省15岁以下人群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方案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一、以市、州为单位,整县(市、区)推进。各市、州根据省卫生厅下达的2010年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任务,结合辖区各县(市、区)实际掌握的调查摸底数据,整县(市、区)推进2010年15岁以下人群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剩余县(市、区)将在2011年开展。15岁以下人群乙肝疫苗查漏补种范围由1996年1月1日-1997年12月31日扩大到1996年1月1日-2001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儿童。
天门市、潜江市、仙桃希、神农架林区按照市、州的做法,以乡镇为单位整体推进。
二、上报开展工作的县和任务分配。请各市、州将今年开展工作的县和任务分配情况上报省疾控中心传染病所(联系人:郑莉,联系电话:02787652022,传真:02887874042,信箱:hbnip@yaho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