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改革和发展的意见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改革和发展的意见
(湘政发[2010]23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建筑业改革和发展,充分发挥建筑业在富民强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一化三基”、富民强省战略,以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结构、深化行业改革为主线,加快建筑业体制机制创新、科学技术创新和经营管理创新,营造规范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不断提高建筑业队伍整体素质,提升建筑企业竞争实力,实现科学跨越发展。

  2、目标任务。到2015年,全面完成建筑企业改制工作,初步建立起现代建筑企业制度,全省建筑业规模进一步扩大,产业结构更加合理,发展质量明显提高,整体竞争力全面提升,规模实力跨入全国10强行列。

  主要目标是:

  --总量持续增长,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大幅提升。到2015年,建筑业总产值突破4500亿元,其中外拓产值1600亿元以上;实现增加值1500亿元,占全省GDP6.5%以上;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300万人以上,创建筑劳务收入400亿元以上。

  --行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企业竞争实力明显提高。到2015年,力争实现年产值10亿元-50亿元的建筑企业达到50家以上;年产值50亿元-100亿元的建筑企业达到10家以上;年产值超100亿元的特大型建筑企业或企业集团达到5家以上,其中2家以上进入全国500强。形成一批管理规范、资产雄厚、技术先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和专有技术突出的专业承包企业。

  --现代企业制度初步形成,企业活力日益增强。到2015年,建筑企业组织结构、经营结构和股权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初步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支持培育1-2家大型建筑龙头企业改制重组上市。

  二、推进企业改革,提升竞争实力

  3、推进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加强对国有建筑企业改革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引导企业通过产权转让、增资扩股、资产剥离、主辅分离等方式推动改制。全面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国有企业改革改制的各项优惠政策,帮助企业多渠道筹措改革成本。努力创造条件,促进省内大型建筑企业重组,实现强强联合,推进中小国有建筑企业股份制改革,逐步减持或退出国有资本,优化和完善产权结构。建筑企业职工中收入较低、住房困难的家庭,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当地政府要按照同城同标准的原则纳入保障范围。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