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州审计局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重要会议有关文件起草、会务组织保障;负责局机关档案、保密、信访工作;负责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治理、安全保卫、计划生育、环境卫生、车辆、财务、工会、后勤工作;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管理、人事管理、学习培训工作;负责编写恩施州审计局《大事记》、《审计年鉴》;负责协助县市党委、政府管理县市审计机关负责人,并协调办理其任免手续;指导全州审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建、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二)综合与法规科
负责全州审计调研工作,对全州审计工作指导思想、重点项目、方法措施及有关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负责全州审计工作计划协调管理,研究编制全州审计工作规划,根据州政府和省审计厅要求协调安排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进行检查;负责起草各类审计综合报告、文件、材料;负责承担有关审计自治法规、州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调研、起草、协调、报批工作;制定审计执法、审计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审理(复核)局机关审计项目,检查下级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负责全州内部审计业务指导与监督,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州审计局监督的对象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承担州审计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按规定召开审计听证会;组织实施州局机关及审计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指导全州审计法制工作。
(三)计算机信息服务科
负责组织指导全州审计情况综合分析;负责对外宣传工作;负责编发审计内部信息、信息反馈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分析资料;负责指导全州审计统计和信息工作,并进行审计统计资料汇总分析;负责局机关网络系统的维护与管理,保障网络的畅通和公文的流畅运转;负责指导全州审计机关计算机信息网络建设、计算机技术应用及管理。
(四)财政金融审计科
负责提出州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总体方案,汇总审计结果;负责审计州级预算执行情况,州地方税务系统征收征管情况、中央金库恩施分库的州级预算资金收纳拨付情况、县市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负责审计州财政局、州地方税务局等部门及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状况;根据审计署组织、授权,审计在恩施州国家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的财务收支、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汇总全州审计结果;指导全州财政金融审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