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施订单(定向)培养,毕业生主要在省内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和区域内重点产业中的相关企业、单位就业。
四、项目遴选
今明两年,分期分批在全省普通本科高校和高职院校中遴选建设100个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基地。
各高校根据我省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和区域内重点产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结合各自学校的办学优势和特色,联合省内相关行业、企业,在对产业人才需求状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制定产业人才培养方案,向我厅申报(申报表见附件)。我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在评审时将考虑不同产业和不同层次高校及专业的合理分布。
五、组织领导
我厅成立“产业人才培养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该计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省教育厅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发展规划处、财务处、高教处、科技处、教师处、学生处等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
我厅将建立政策引导和工作激励机制。省属高校“产业人才培养计划”专业的招生计划单独安排;在校其他同层次全日制普通专业学生愿意参加“产业人才培养计划”专业学习且符合要求者,可转入该计划的相关专业学习;对“产业人才培养计划”专业实行跟踪管理,定期开展人才培养工作评价检查,对校企合作成绩突出的“产业人才培养计划”专业,给予专项奖励。
六、有关要求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结合本校实际,联合行业、企业积极参加“产业人才培养计划”。本科院校、省级以上(含省级)示范性高职建设院校可推荐2个不同产业的人才培养计划项目,其他高职高专院校可推荐申报1个产业人才培养计划项目。
经我厅批准实施“产业人才培养计划”的高校,要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工作小组,落实工作职能部门,认真组织、实施产业人才培养计划。我厅将对各高校“产业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情况适时开展检查,加强工作经验交流和工作研讨。通过检查,对工作不力的高校将取消其开展“产业人才培养计划”的资格。
各高校申报材料(一式七份)于2010年9月27日前报我厅高等教育处,同时报送电子版。联系人:吴勃,电话(传真):027-87328172,电子邮件:hbgjcwws@163.com;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号,邮政编码:430071。有关申报表格可登录湖北省教育厅政务网(http://www.hbe.gov.cn)或湖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公共平台(gxjx.e21.cn)浏览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