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外事侨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恩施州政办发〔2010〕4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外事侨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州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五日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外事侨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09〕100号)和《中共恩施州委、恩施州人民政府关于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恩施州发〔2010〕3号)精神,设立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外事侨务局,为州政府工作部门,加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归国华侨联合会、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牌子。
一、职责调整
(一)加强协调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州的调研、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和协调州内民间组织参与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管理工作职责。
(二)加强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涉台有关工作中的涉外事宜职责。
(三)加强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反恐、防恐有关工作中的涉外事宜的职责。
(四)加强外事归口管理和统筹协调外事工作的职责。
(五)加强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涉侨工作的职责。
(六)加强指导协调、统筹港澳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外事、侨务、引智、港澳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外事、侨务、引智、港澳工作的指示和决定,拟订本州外事、侨务、引智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负责归口管理、统筹协调全州外事工作,指导协调各地和州直部门开展侨务、引智、港澳工作。
(二)围绕本州中心工作和对外开放的总体设想进行外事、侨务、引智调查研究,为州委、州政府的决策提出建议;利用对外交往渠道,为本州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三)审核州直各部门、各单位报请州委或州政府审批的外事、侨务、引智文件;承办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和州政协领导出访事宜;审核本州县处级及以下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和邀请外国相应人员来访的有关事宜,并按规定报批。了解和检查因公出国团组和人员在国外活动情况。定期综合本地区因公出国和邀请外国人来访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