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面提升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质量
(一)全面落实设计总体负责制。项目法人进行设计招标时,应优选总体设计单位,明确职责要求。总体设计单位应制定“勘察设计工作大纲”,并对全线总体方案、设计标准、各专业的标准化设计、重要比较线的比选、主要设计参数(一般桥梁、隧道、路基、路面、排水等构造物的型式、尺寸)的确定等涉及全线的普遍和重大问题组织讨论,形成统一指导意见;对技术标准中可灵活运用的非强制性指标,应在确保行车安全的基础上经过综合论证后合理确定;应组织各设计单位对当地电网状况应进行充分调查,对施工临时用电和永久性用电应做出系统规划和设计。应组织各设计单位对施工便道、取弃土场进行充分调查,做出系统规划和设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二)全面落实工程地勘监理制。高速公路勘察设计应实行地勘监理制度。项目法人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地勘单位工程勘察全过程进行独立的地勘监理。地勘监理单位应对勘察设计单位地质勘探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和验收,并形成地勘监理签认资料和地勘监理报告。地勘监理的内容、程序、职责和权利等,应在地勘监理合同中明确,地勘监理费用支付应与地勘监理工作质量挂钩。
(三)全面落实外业资料验收制。外业验收包括初测初勘和详测详勘验收。高速公路项目外业勘察完成后,项目法人应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外业验收,对验收中发现不满足规范深度的,应要求勘察设计单位进行补充勘察。外业验收应同时对地勘监理的工作质量做出评价,作为地勘监理单位信用评价依据。
(四)全面落实安全风险评估制。项目法人应在设计阶段和项目实施前,委托具备相关资质和能力的单位,按照交通运输部要求《关于在初步设计阶段实行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的通知》(交公路发175号)等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实行公路工程安全评价和桥隧工程初步设计方案安全风险评估。项目法人应组织有关专家对安全风险评估报告进行评审,初步设计报批时,应同时提交桥隧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及预审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双院制审查单位应同时对安全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审查,并提出咨询审查意见。全面摸清工程建设风险源,建立相关档案,制定相应措施,实施动态管理。
(五)全面落实工程标准化设计。设计单位要大力推行部颁标准图,对一般路段、普通桥梁应尽可能采用标准化设计,提高设计施工效率,确保设计施工质量,节约建设成本。省厅将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标准化设计的研究推广,逐步形成我省重点公路建设中的标准设计。各建设、设计单位应总结以往重点项目建设的经验和教训,根据项目特点,在设计中提出推行标准化设计的具体单项、单体工程,并认真组织实施。设计单位应杜绝以标准化设计的名义,搞不符合实际、照搬照抄的低劣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