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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启动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相关税务文书的通知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启动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相关税务文书的通知
(湘地税发〔2010〕35号)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地税稽查局、省局直属局:
  根据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管职能划转工作的通知》(湘财办〔2010〕21号)文件精神,我省耕地占用税和契税(以下简称“两税”)征管职能由财政部门划转到地税部门。为了便于各地开展“两税”征管工作,省局设计了《湖南省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表》、《湖南省契税纳税申报表》、《耕地占用税纳税通知书》样式(见附件),请按统一样式抓紧组织印制并及时发放至各征收单位,并从2010年9月1日起正式启用,财政部门原印制的征管文书同时停止使用。

  附件:1.湖南省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表
  2.湖南省契税纳税申报表
  3.耕地占用税纳税通知书

  二0一0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1:
  湖南省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元、平方米

纳税人

全称

联系人

征用土地

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申请用地

项目名称

传真号码

类  别

计税面积

税额(元/平方米)

计征税额

非经济开发区

经济开发区

税额标准

基本农田

税额标准

基本农田

耕地

水田

旱地

菜地

园地

小计

其他农用地

林地

牧草地

养殖水面及

渔业水域滩涂

农田水利用地

其他

小计

合计

减免税额(大写)

应征税额(大写)

税款账户

账号

开户行

县级地税机关审核意 见

地税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市级地税机关审核意 见

地税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省级地税

征收窗口

管理员意见

编 号

受 理

日 期

通知缴税日期

完税

日期

省级地税机关审核意 见

地税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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