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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的意见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的意见
(恩施州政办发〔2010〕5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

  为确保完成省政府制定的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州实际,现就加强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统筹城乡经济发展要求,运用现代流通方式,解决农民“买难”、“卖难”问题,保障农民方便消费、放心消费,改善农村消费和服务环境,逐步建立新型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我州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供销社领办、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各级政府要积极引导好村级综合服务社为农服务的经营方向,提供相关政策支持;充分发挥供销社联系“三农”紧密,经营管理熟悉的系统优势,为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发展提供全程管理指导;鼓励单位和个人在国家政策、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参与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经营、管理、核算和分配;综合服务社建设发展必须按市场化的方式进行,遵循市场规律,优胜劣汰。

  2.坚持以建在村级办公场所为主的原则。以村委会办公活动场所作为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的主要选址,在村委会活动场所边远或不适宜建设综合服务社行政村,则以村级办公场所为支点和轴心在人口相对集中、交通相对便利处建设,达到党委政府得民心,村委会增收入,农民得服务,业主得实惠的建设效果。

  3.坚持公益性服务、经营性服务、代理性服务相结合的原则。综合服务社公益性服务以无偿为主;经营性服务要追求效益水平,提供优质服务、微利经营、让利于民,注重商品价格和质量;代理性服务要平等协商、互利互惠、避免资源浪费。

  4.坚持规范、稳定、效益、创新发展的原则。良好的经营效益是村级综合服务社长期发展、稳定发展的关键;规范发展、创新发展,才能使村级综合服务社具有持久的生命力。

  (三)总体目标:到2014年,力争实现我州村级综合服务社行政村全覆盖。

  二、主要措施

  (一)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布局,分步推进。以县市为单位,根据各自的地理区划、自然环境、交通条件、人口分布、经济状况、市场发育程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因地制宜的制定短期计划、中期目标和长期规划。采取先易后难、先重点后一般的建设方式,即在国道沿线、旅游景区、新农村建设试点等地先行建立村级综合服务社,然后整体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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