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出版企业进入海外市场,重点拓展华人较为集中地区的市场。鼓励出版企业与国际著名文化制作、经纪、营销机构合作,支持有条件的出版企业在境外设立出版机构。对符合国家出口指导目录规定的境外投资项目给予支持。支持企业参加国际大型展会和文化活动,积极向国外推广中国的文化产品和服务。
(六)加强出版人才队伍建设,为产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以培养出版领域领军人物为目标,以广东宣传文化系统“十百千”人才工程为抓手,统筹抓好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批名作者、名编辑、行业技术专家和出版家、企业家。搞活用人机制,通过定向培养、公开招聘、业外引进等方式培养、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完善出版从业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以职业准入、岗位准入和继续教育为抓手,对出版单位负责人和专业人员进行轮训,对不同层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才进行继续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基层人才队伍素质。积极培养和充分发挥非公有文化机构人才的作用,将其纳入行业人才建设体系。创新人才激励机制,健全人才选拔机制,完善人才流动机制,形成有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的体制环境。
四、政策措施
(一)落实优惠政策,加大扶持力度。
充分利用国家支持出版产业发展特别是支持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发挥政策对出版产业发展的引导、激励和保障作用。加大各级财政的支持力度,通过贷款贴息、项目补贴等方式,支持重大项目和重点基地建设、出版领域新技术研发、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出版领域跨区域整合、出版产品和服务出口。支持将产业转型升级中的技术创新,以及印刷复制企业引进世界领先技术设备等列入科技创新项目。
(二)拓宽出版产业的投融资渠道,大力发展民营文化机构。
加大金融对出版产业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贴息、建立贷款风险补偿金等方面的引导作用,引导银行机构支持出版产业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发展版权质押贷款等,满足出版企业多元化金融需求;鼓励出版企业利用股票、短期融资券等直接融资工具筹集资金;加快文化产权市场建设,鼓励出版企业通过产权、版权市场融资。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以多种形式进入政策许可领域,参与数字出版重大项目和出版物“走出去”项目,规范有序参与专业图书出版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