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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七政办发〔2009〕1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种畜场,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七台河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九年三月十三日

七台河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查清七台河市辖区内库存粮食的数量和质量,准确掌握粮食库存的真实情况,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8〕118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粮法规联〔2009〕13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清仓查库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和对象

  1、检查范围。本次清仓查库范围包括七台河市辖区内的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含最低收购价粮、临时储存进口粮以及国家临时储存粮,下同)、地方储备粮,国有及国有控股(以下简称“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商品粮。以上所称粮食包括大豆,不含食用植物油。

  2、检查对象。全市8户国有粮库有限责任公司;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有七台河市林泓米业有限责任公司、七台河市万霖玉米有限责任公司、勃利县三江浸油有限责任公司、勃利县沪勃利泰粮油饲料有限公司。

  (二)检查内容

  1、库存粮食数量检查。重点查清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和国有粮食企业储存商品粮的数量、品种情况。对国有粮食企业代收、代储的商品粮,要查清粮权归属情况。

  2、库存粮食账务检查。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银行资金账的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账务处理的合规情况,以及不同性质和品种的粮食按规定进行分账管理、分仓储存情况。对利用农发行粮食收购资金贷款收购的粮食,要重点检查粮食库存与贷款是否对应,资金占用是否合理。

  3、库存粮食质量检查。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地方储备粮的质量合格率和品质宜存率。其中地方储备成品粮只检查质量合格率。

  4、中央和地方储备粮轮换管理情况检查。重点检查2008年度中央储备粮轮换计划和地方储备粮轮换政策执行情况。包括轮换计划下达是否规范,轮换的品种、数量、时间与计划是否一致,轮入粮食的生产年限和质量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是否存在擅自串换品种、变更轮换库点和数量,以及未轮报轮、转圈轮换、超轮空期轮换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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