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力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培养健康的生活方式。全面实施爱国卫生“六大工程”和8107工程,基本普及农村自来水和农村卫生户厕,居民生活饮用水水质达到国家卫生标准。结合小城镇和文明村镇建设,创建卫生乡(镇)、村,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和劳动环境。
(六)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大力推进“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农村居民的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和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促进人群健康相关行为的形成,增强农村居民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七)依法加大对公共卫生的监督力度。解决危害城乡居民健康的主要公共卫生问题,抓好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和职业卫生工作。
(八)加强城乡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创建适合我市的“信息化、网络化、整体化和无缝连接的现场救治”新模式,对乡村医务人员开展急诊技能培训,配置标准急诊装备,建立城乡一体化立体救援体系,实现统一联网调度。
(九)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实施培养名医、创建名科、建设名院和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的“三名三进”工程。积极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促进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不断提高市、县中医院服务能力。
(十)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坚持把追求社会效益、维护群众利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放在第一位,建立健全医院“质量、安全、服务、费用”等项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医院科学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从践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本着对卫生事业发展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对城乡医疗卫生一体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将一体化建设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每年召开2-4次协调会议,解决城乡医疗卫生一体化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制订发展规划
区县政府要将推进城乡医疗卫生一体化建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现代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实施。制订区域卫生规划和年度计划,每年年末对区域规划进行年度滚动性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