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对符合接收条件的教师,男满53岁、女满48周岁;对符合接收条件的工勤人员男满52周岁、女满47周岁或连续工龄满28年以上人员,经本人申请组织审批,可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三)对教职工中年满40周岁以上,连续三年年均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或者体弱多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经市人事局组织的劳动医疗鉴定后,符合病退条件的,为其办理病退手续。
(四)提前退休、病退人员按现职务兑现工资,再办理退休、病退手续。
(五)分流的教职工实行待聘上岗制度。待聘期内,教育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教职工参加系统内部的招聘,为分流教职工提供竞聘上岗机会,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六)市级以上骨干教师不予分流。
(七)分流人员工资待遇。
1、分流到其他中小学的人员按所去学校重新参加职务竞聘并兑现其职务工资;
2、参加定向培训、学历教育和下岗待聘人员只保留基本工资。参加定向培训和学历教育学费自行解决,重新聘用后由聘用单位予以报销,工龄可连续计算;
3、提前退休人员按有关退休政策执行。根据黑国资联〔2006〕5号文件规定,退休人员不享受提前退休相关优惠政策。
五、工作步骤
金河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由七台河市金河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分六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
学习有关文件,通过召开动员大会、专门会议和座谈会等多种形式,使学校教职工深刻认识种畜场学校归属地方后所产生的深远影响和对教职工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利益。
(二)岗位申报阶段
坚持“竞聘岗位公开,竞聘人数公开,竞聘条件公开”的原则,按照市教育局要求,学校要认真组织教师进行岗位申报,要求每位教职工一次性只能申报一个岗位。对于具备提前退休条件的教职工,本人必须自愿才能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否则也要参加岗位申报和竞聘。
(三)校长竞聘阶段
市教育局要对学校现有中层以上干部进行全面考核,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的原则,在广泛民主的基础上择优聘任。
(四)教职工岗位竞聘阶段
校长要组织学校领导班子根据确定编制内所需教师的岗位人数和已申报的岗位人数,制定《教职工岗位竞争方案》,按照竞聘岗位的条件认真组织实施。要把握政策,确保教职工思想稳定。对未能竞聘上岗的教职工也要按要求做好分流工作,并做好分流人员的思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