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七政办发〔2009〕5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种畜场,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黑政办明传〔2009〕17号)和全省第五次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现就做好“十一”期间全市安全稳定工作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安全生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稳定,也关系到我市的声誉。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全市各级政府、部门,各级领导,各级安全监管工作人员的责任。今年国庆恰逢共和国成立60周年大庆,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国内外广泛关注。区县政府及各部门一定要高度认识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政治意义,要打好这场安全政治保卫战。节日期间务必采取扎实有效措施,确保全市安全稳定。
二、认真落实领导带班、驻地包保制度,杜绝事故发生
“十一”期间,区县政府领导、全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部门不休假,领导带头值班值守,带头包保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工作,真正体现市领导包保区县,区县领导包保辖区片站,部门领导包保行业领域企业单位,企业单位领导包保矿井工作面。确保24小时有带班人员。接到本通知后,区县政府要于9月30日前将政府领导值班表、政府领导责任表和值班电话报市政府安委办(联系电话、传真:8699865)。
三、加强“十一”期间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
区县政府要落实专门机构、专职人员负责安全生产信息情况报送,每天一报(下午4点前),有突发情况报情况内容,无突发情况报平安。发生死亡事故及重大灾害时,要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报送电话、传真:8699865)
四、加强“十一”期间的安全检查和监管
“十一”期间,区县政府领导要带头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大排查,各战线安全监管力量要重点投放到安全生产一线,对重大危险源落实严密监控,重点盯守,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部位要果断采取有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