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第四季度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七政办发〔2009〕5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种畜场,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随着煤矿先天条件认定、后天达标、矿井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深入开展,全市大部分矿井将在第四季度相继恢复生产,煤矿安全监管、行管工作任务将更加繁重也更加艰巨。在过去5年的第四季度中,我市均有较大以上煤矿事故,2004年“11·23”勃利县龙城煤矿透水事故死亡8人;2005年“11·27”七煤公司东风煤矿特大煤尘爆炸事故死亡171人;2006年“12·12”勃利县福盛煤矿透水事故死亡6人;2007年“11·7”桃山区长城公司二井瓦斯爆炸事故死亡6人;2008年“11·30”新兴区昌隆煤矿一井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5人。为确保今年第四季度安全生产,杜绝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第四季度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近5年来全市地方煤矿共发生死亡3人以上煤矿事故8起,其中4起发生在第四季度,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较大以上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50%和56.5%。这充分说明四季度是煤矿事故的高发时段,同时也暴露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对煤矿重大危险源失查失控;二是对煤矿重大隐患治理不力;三是对煤矿超层越界、私开工作面、无规作业、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使用淘汰工具、防治水害措施不落实等违规违法行为打击不力;四是职工安全培训不到位,职工安全意识淡薄;五是针对性安全预防措施缺失,监管工作存在死角和盲区。归根结底,最大的教训还是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全市各级政府、监管和行管部门及煤矿企业务必牢记血的教训,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两个主体责任的真正落实,从根本上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
(一)突出落实煤矿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一是对高瓦斯矿井、高管矿井、水患矿井、疑似水患矿井、回收回撤矿井落实责任严密监控,重点检查和重点监管,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二是落实严密监控煤矿重点安全部位安全监管责任,煤矿企业、区县安监部门要逐月建立煤矿重点安全部位档案并报市安监局备案,各级煤矿监管部门要对煤矿重点安全部位落实重点检查和严密监控措施,消除对重点矿井、重点安全部位失控失查现象。三是坚决消除煤矿监管“死角”和“盲区”,再出现与“11·30”事故类似的监管死角或盲区,无论在事故前被发现还是在事故后被发现都要从严从重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