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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汕头市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五)河道堤防管理科
  负责牵头编制全市江河流域综合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江堤、海堤、水闸、河口滩涂开发的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江海堤防、水闸、河口滩涂开发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其他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方案的初审上报或审批工作;负责防洪规划及建设审批工作;监督江海堤防、水闸、河口滩涂开发等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等工作;负责河道采砂许可审批及河道采砂管理费、堤围防护费、河道管理范围占用费的征收工作;协助开展河道的水系建设和水环境整治。
  (六)农村水利科(市水库移民办公室、农电科)
  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水库、山塘及其水域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灌区整治、排洪、排涝、节水灌溉及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等工程建设方案的初审上报或审批工作;监督水库、山塘、涝区、灌区及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等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等工作;监督水库、山塘、大坝水电站大坝工程的安全运行;指导农村机电排灌、小水电站工作;指导中、小型水库控制运行计划;负责水库移民后扶持有关工作;负责指导水利工程的白蚁防治工作。
  (七)法规与安全监督科
  负责起草有关水务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和法制建设规划;负责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管理工作;负责对部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行为进行事前合法性审查;协调、处理水事纠纷、查处水事违法案件;协调跨区域的水行政执法;协助工程质监部门实施对水务工程的质量监督;负责监督、指导本市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水务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督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水务局机关行政编制3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科长(主任)7名;副科长(副主任)8名。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4名。
  五、其他事项
  (一)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挂靠市水务局。主要职责: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负责全市水旱灾情发布,指导、监督重要江河和水库的抗洪抢险工作;负责编制全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联系水文、气象工作;承担广东省防汛抢险民兵轻舟机动二大队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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