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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区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先进单位和模范县(市、区)评比实行届别制。如不出现达到一票否决标准的重大违法违纪行为,获得的荣誉称号可保留三年。

  三、2010年主要目标

  1、开展试点工作,把创建活动大张旗鼓地搞起来。

  2、构建创建活动指标标准体系。

  3、形成创建活动的基本制度、工作程序和工作机制。

  4、评选出一批先进单位。

  5、总结经验,探索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新机制,研究提出制度层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方法步骤

  2010年是创建活动启动之年。10月份召开全市创建活动启动大会,重点选择一批近年在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方面效果好、模式新或工作突出的县(市、区)进行试点。年底根据国土资源部和省厅的考评指标,对试点单位进行测评,达到模范单位标准的授予荣誉称号。

  2011年全面启动创建活动,按照示范单位、先进单位和达标单位三个层次开展常态化创建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各县(市、区)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节约集约作为国土资源改革创新的主线,把创建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新要求、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一项重要工程来抓。抓住创建契机,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形成适合本地区的指标标准体系,研究探索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新机制,将科学发展的理念实践好、落实好。

  (二)做好宣传,扩大影响

  各县(市、区)要加强创建活动的宣传,制定宣传方案和各阶段的重点宣传内容,适时对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重要进展、典型经验等进行宣传报道,引导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关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扩大创建活动的影响力。各县(市、区)和各产业集聚区要明确专门机构、专人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整理,跟踪进展情况,并及时将有关信息上报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通报各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并通过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会、典型推介等形式宣传典型,交流经验,扩大影响。

  (三)稳健推进,及时总结

  各县(市、区)要按照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各地试点工作方案的具体安排,稳步推进试点工作。在试点过程中,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把创建活动置于社会和群众监督之下,在完成相关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实践,突出特色,及时总结,研究探索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合理开发利用的新机制,为创建活动的扎实、持久推进积累经验,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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