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漯河市2010年节能目标预警调控方案的通知
(漯政办[2010]12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统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制定的《漯河市2010年节能目标预警调控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漯河市2010年节能目标预警调控方案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统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十一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我市节能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止2009年底,万元GDP能耗累计完成进度计划的86.94%,为全面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打下了良好基础。但去年下半年以来,我市高耗能产品产能释放加快,高耗能行业完成增加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不断加大,能耗出现反弹。2010年上半年,全市单位GDP能耗降低0.45%,单位GDP电耗上升3.14%,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9.35%,给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带来较大压力。为确保全面完成今年我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58%和“十一五”期间下降18%的目标任务,根据《河南省2010年节能目标预警调控方案》(豫政办〔2010〕93号)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范围
市发展改革委、统计局等部门重点监测我市和县区的节能目标进展情况,以及化工、火力发电、造纸、建材等高耗能行业能源消费情况。
各县区根据本地实际,监测本县区节能目标进展情况,以及重点耗能企业能源消费情况。
二、重点监测指标
(一)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及其降低率。
(二)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及其降低率。
(三)单位生产总值电耗及其降低率,全社会、工业行业电力消费量及其增长速度。
(四) 化工、火力发电、造纸、建材高耗能行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及增长速度、主要耗能产品产量及增长速度。
三、预警调控分级
根据重点监测指标分析结果和节能目标任务完成进度情况,将预警级别分为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