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规划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三)突出发展规划纲要的战略导向。发展规划纲要应抓住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切实增强战略性和宏观性,突出指导方针、战略任务、空间布局和重大举措。应改变规划内容无所不包、涉及领域过宽的状况,减少由市场机制发挥作用领域的内容,进一步充实政府履行公共职责的内容。
  (四)加快推动形成主体功能区。主体功能区规划是战略性、基础性、约束性的规划,是发展规划纲要、空间规划、专项规划等在空间开发和布局的基本依据;同时,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要以上述规划为支撑,并在政策、法规和实施管理等方面做好衔接工作。根据国家、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指引和发展规划纲要,编制实施我市的主体功能区规划,推动发展规划纲要与城乡规划、国土规划、海洋功能区规划等规划的统筹融合,合理确定各功能区定位和产业布局。谋划编制一批事关汕头今后长远发展的重大交通、水利基础设施项目以及原油储备、石化深加工、装备制造、能源工业、船舶修造等重大产业项目,明确项目空间布局和建设时序。
  (五)切实强化空间规划功能。空间规划着眼于把区域内的城镇体系布局、土地总体利用、产业聚集区、基础设施网络、限制开发地区等落实到具体的地域空间,是划定主要功能区且有一定约束力的“红线”。城乡规划是政府指导、调控城乡建设和发展的基本手段,是确定区域内空间组织和具体布局的重要依据。空间规划要依据发展规划纲要、主体功能区规划统筹考虑区域内生产力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等建设,努力提高空间资源的整体配置效率。
  (六)明确专项规划编制的定位和领域。切实改变目前专项规划数量过多、内容空泛的状况,坚持突出重点、有所为有所不为。政府编制专项规划的领域,主要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以及需要政府扶持、调控和引导的领域。对政府履行公共职责的基础设施、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公共事业等领域必须编制规划;在一定时期确需政府扶持、调控和引导的产业,可根据全市发展战略需要编制专项规划;对市场机制已充分发挥资源配置基础性作用的领域,原则上不再编制专项规划。
  (七)注重研究编制区域规划。编制区域规划的主要区域是,经济、社会联系紧密的地区,需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的城镇密集地区,以及政府确定的重点开发或者保护地区等。综合性的区域发展规划一般包括:人口、经济增长等的预测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分析,各类功能区的划分及其定位,区域协调机制等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等。要强化区域规划在相应特定区域的指导性、统筹性和约束性,增强编制工作中部门、地区之间的衔接和协调。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