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长地税发[2010]35号)
各区、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涉外分局、稽查局:
现将《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地税发[2010]2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长沙实际,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下放普通标准住宅审核权限。为简化行政审批手续,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从2010年7月1日起普通标准住宅的审核下放到各区、县(市)局,各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严格审批普通标准住宅,商用、别墅、度假村一律不准享受普通标准住宅优惠。
二、各局要高度重视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审核工作,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清算审核工作方案,对本局所有达到清算条件的项目认真梳理、统计,从中选出1个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项目作为重点清算审核对象,并于2010年7月30日之前将本局清算工作计划(包括清算工作方案、具体措施和清算计划统计表)和重点清算审核项目名单上报市局,市局将对重点项目的清算情况进行抽查。同时,各局应于每年4月30日前向市局上报2户重点清算审核和纳税评估的典型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