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直属分局要主动与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公安局、财政局、公用事业局、住房规划建设委、交通局、水利局、教育局、卫生局、民政局、气象局、地震局、旅游局、动物卫生监管局、中国移动通信营口分公司、中国联通营口分公司、中国网通营口分公司、广播电视局、市武警支队、火车站、电力公司等有关部门密切合作,按照《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国家、省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做好重大工程、交通沿线、水利设施、风景名胜旅游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时对潜在的地质灾害隐患做出预测、预警和预报。各有关部门要把地质灾害的监测资料和发生灾害的信息及时相互传输,实现地质灾害资料共享。
(十)建立值班制度,发挥群测群防网络作用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遇到险情定要做好应急处理。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要安排好汛期24小时值班,一旦发现险情要迅速报告,要充分发挥我市群测群防网络作用,做到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办公室将建立地质灾害监控网络,设置巨幅监视器,将隐患点的视频信息传送到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办公室,真正实现对隐患点的实时监控和移动监控。
市(县)区级监测网络由分管该项工作的市(县)区长负责,市(县)区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境内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区)点的监测预警,建立一级监测站,进行灾害应急调查、应急监测、抢险救灾;负责本辖区的监测系统、信息系统和预警系统;负责本辖区的技术指导。
乡、镇级监测网由分管该项工作的乡、镇长负责。主要职责是负责本辖区内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警,进行日常巡查和简易监测,并做好记录、上报等工作;协助上级监测机构做好本辖区内重点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领导群测群防工作,做好地质灾害发生的前兆宣传和自救工作。
村、组级监测网由村长、组长(自然村)负责。主要职责是负责该村或组、居委会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警,进行日常巡查和简易监测,并做好记录、上报等工作,进行地质灾害预警和自救的指导。
各市(县)区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直属分局及各级监测机构要密切注意观测前期降水量、暴雨强度,山坡,山沟、沟谷岩石动向,做好灾情监测、预报工作。同时要加强对地质灾害,特别是泥石流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提前将《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发至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负责人和受威胁的群众手中,增强公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做到专业与群众防治相结合,群策群力防治地质灾害。
各市(县)区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直属分局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汛前和汛期的险情巡查、应急调查和灾情速报等制度。一旦发生灾害,要及时上报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