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物价局关于望城县金海双语实验学校2010年收费标准的批复
望城县金海双语实验学校:
你校《关于请求批示2010年度学生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成本审核,现就你校2010年招收学生有关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1、学费标准:小学每生每期5100元;初中每生每期5800元。
2、生活服务费报我局备案。
3、住宿费:小学、初中每生每期350元。
4、书籍课本费按实收取。
代收费应遵循“按年(或按学期)收取,据实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