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我省货车车型判别收费标准,作为实施计重收费后的备用标准,当计重收费设备或计重收费软件系统出现故障无法正常运行时,即可启用车型判别收费方式和标准,确保收费工作的有序进行。
(五)实行计重收费仅是调整和完善货车通行费的收费标准和计征方式,通行费征收管理的其他规定(如收费年限等)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七、组织实施
(一)成立协调机构。
实施计重收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必须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分工、联合行动”的原则组织实施。成立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省交通运输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质监局为成员的全省计重收费工作领导协调小组,负责我省高速公路计重收费的领导、协调工作,各部门职责如下:
省交通运输厅:负责高速公路计重收费系统建设,计重收费费率标准建议方案的提出,计重收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业务培训,省计重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会议的召集,以及牵头组织计重收费紧急预案的制定。
省物价局:参与计重收费费率标准的测算,会同省财政厅依据我省实施计重收费的基本原则,审核计重收费费率标准。
省财政厅:负责制定适合计重收费工作的车辆通行费专用票据,会同省物价局审核计重收费费率标准。
省公安厅:参与计重收费应急预案的制定,协助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在实施计重收费后,维持正常的交通秩序和收费秩序。
省质监局:加大宣传力度,贯彻《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国家强制标准GB1589-2004)国家强制性标准,负责计重收费站的计量认证和定期检定称重设备、处理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对称重计量的争议或投诉等相关事宜。
领导小组下设高速公路计重收费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交通运输厅,主要负责协调各部门统一行动,组织落实领导小组下达的工作任务,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监督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
以上各成员单位要在收费站显著位置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二)广泛宣传教育。
对载货类汽车实施计重收费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涉及面广、影响大,为此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由交通运输厅牵头,制定系统的宣传计划,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沟通,通过开辟报纸专栏、系列报道等形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相关的政策措施,为实施计重收费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使他们了解计重收费、接受计重收费、支持计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