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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税务行政审批规程》的通知(2009)


说明:1、本表用于税收征管类税务行政审批项目,其中“营业收入”、“利润”栏,按照所申请的期限
 填写,如申请期限属当年,则填写当期数。
 2、本表根据最终审批权限,分为一式二份,分别由县(区)局、最终审批机关留存。


  附件二:
  税务行政审批流程表

  审批类型:
 审批程序责任人移交人日期接受人日期备注
1受理      
2调查         
3审核      
4复查      
5审批      


  说明:本表随审批流程,由各级税务机关相关部门(人员)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填写,由最终审批机关留存
  “审批类型”按照《审批规程》中规定的税务行政审批性质划分填写。

  附件三:
  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受理通知书
  编号: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申请事由 
受理部门:纳税人:
   
   
   
   
经办人:  (公章) 办税人员:   (签章)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1、纳税人递交申请资料时,由受理部门核对无误后,双方在本表签章。
  2、本表一式二份,一份交纳税人,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

  附件四:
  税务行政审批资料清单

文书名称份数备注
   
   
   
   
   
   
   
   
   
   
送交人:接受部门:
  
(签章)(签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经办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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