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支持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堤防建设。在省级配套资金安排方面重点倾斜,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
十一、加快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变电站和电网建设,提高供电能力和安全可靠性。协调电网企业配合做好电网规划修编,将电网规划纳入新区发展规划。对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内企业用电执行目录电价。
十二、对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引进项目,除中央规定和省规定的收费项目外,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费用。
十三、对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建设具有较强公益性和示范带动作用的服务项目、使用中长期银行贷款投资的公益性项目,省财政在现有专项资金中给予重点倾斜。
十四、支持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通过企业债券、股权私募、股权质押、集合信托等方式融资,获得基础设施建设的中长期资金。
十五、支持引进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设立分支机构。支持设立小额贷款公司。
十六、鼓励省级金融机构加大对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的信贷投放,优化信贷审批流程,提高信贷审批效率,对风险管理能力强的岳阳市境内分支行适当扩大贷款审批权限。支持探索银团贷款方式,积极引导保险资金、资金信托等参与新区开发建设。
十七、加快推进城陵矶水运口岸通关便利化。积极加强与上海、武汉、重庆、宁波等地海关、检验检疫的联系配合,建立更紧密的跨关区、跨检区协作机制,通关便利化,一体化。支持城陵矶港对日本、韩国、香港、澳门、台湾直航。
十八、扎实推进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出口产品企业管理工作,降低抽批检验比例;鼓励支持新区企业申请获得绿色通道、直通放行等通关便利待遇资质。对在外地已获得海关、检验检疫等相关行政许可的企业,转移到新区后,能够直接确认的,予以认可;不能直接确认的,相关部门加强指导与服务,补办行政许可手续。
十九、支持将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物流园列入全省重点物流园区,在建设化工、建材、煤炭、矿石、粮食等专业性和综合性大型物流园区等方面进行扶持。